关于招考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 日期:2015-9-7
- 来源:安吉就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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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保障基层组织有效运转,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人员(户口以2015年8月31日前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考人数
8人(其中2人面向昌硕街道派出所协警,6人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协警报考人员放宽为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笔试加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科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
3、县内在服务期内且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或优秀村(社区)后备干部,加2分;
4、退役士兵,加3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招考办法及有关政策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按职位要求进行,按1﹕3比例落实招聘计划。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至9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319—321号(汇丰南苑19幢1单元202室--安吉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电话0572—5317185。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能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就业人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单位和工作岗位。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带来岗位空缺的,从本次考试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五、其它事项
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持《领准考证凭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监察室监督。
附1:2015年度安吉县昌硕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吉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