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安职改办〔2014〕2号
- 日期:2015-3-18
- 来源:安吉人才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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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湖教人〔2015〕3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实行先考后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为认真做好今年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本年度符合申报教师系列高、中、初级(含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及申报中专、实验、教育管理系列的高、中、初级(含初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内容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分公共理论知识试卷和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满分值共100分,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计算与论述题。
1.公共理论知识(30分)
重点考查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具体应用能力,新课程改革的实践思考等。参考书目:《教育学》、《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书籍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德育规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
2.学科(专业)知识(70分)
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及渗透本学科的教材教法(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50分,教材教法占20分),难度值控制在0.7左右。高中教师考高中内容;中职(含中专、职高)文化课教师按高中教师要求,专业课按略高于单考单招的试题要求;初中教师考初中内容;小学教师考小学内容;幼儿园教师考幼教理论及活动设计(涉及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领域内容)。
三、考试科目设置
1.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2.中职:详见《学科(专业)报考代码表》(附件2);
3.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社会·思品(即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共10个学科,其中社会·思品按合科要求进行测试;
4.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共10个学科;
5.幼教:幼儿教育。
申报学科均须按本人现任教学岗位确定,报名时所申报学科评审时原则上不得变动。主要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可申报德育学科。申报教育管理、实验系列的只需参加公共理论知识考试,报考数为5人及以下的学科(专业),其报考对象只参加其中公共理论知识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计分办法
1.考试时间定于5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公共理论知识试卷考试时间为40分钟,学科专业知识试卷为8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考。
2.根据考试成绩筛选通过人员名单(其中男性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报考对象单独筛选)①报考教师系列高级(含小中高),中专、实验、教管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参加市组织的统一考试并由市根据考试成绩,分别按城镇、农村参考人员各科目、各申报级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中的前90%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并以其考试得分与同学科最高分的比值乘以20分计入量化评审总分。②报考教师系列中级,中专、实验、教管系列中级及其他各类初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县统一组织的考试。其中报考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的教师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中的前90%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并以其考试得分与同学科最高分的比值乘以20分计入量化评审总分。报考初级职称人员分别按各申报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中的前97%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3.所有报考高、中、初级的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凡2015年要晋升或申报教育系统职称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此次专业知识考试,否则当年度不予申报,未通过人员当年度也不予申报(含初定)。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个人申请,各学校(单位)按申报的必备条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经学校(单位)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填写《参加教育教学专业考试人员花名册》(附件1),花名册表内栏目内容必须按填写说明要求准确填写。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文件规定,从今年起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对已超过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学校(单位)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包括研究生初定),学校自聘教师今年不受此限。如果上级有文件对岗位结构比例政策进行调整的,县职评中心将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教师个人是否参加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其根据本人实际和本校岗位结构比例情况自行决定,如要参加考试则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上报。但申报评审材料时,必须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进行。
3.各校(单位)的报考人员花名册(盖上公章)及花名册的电子文档务必于3月27日前报送县职称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县生态广场科技局四楼,联系电话:5031286、5031086,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不符合报名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时同时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
4.请各校(单位)派相关人员于5月5日到县职称评价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准考证,并分发至各参加考试教师,考试地点及试场详见准考证。
5.考试时必须随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高度重视这次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工作,务必按要求做好报名、审核等事项,按时报送有关表册,并正确引导教师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应考,确保我县2015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