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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
来源:安吉就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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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门(系统)、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

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其中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公需科目培训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继续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和续聘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要求

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90学时(15天),其中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3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要求近4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60学时(含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高级职称近5年不少于450学时(含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对继续教育培训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高级职称时将不予推荐。

凡晋升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凭证,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单为准。

四、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培训内容和方式

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或途径组织所属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培训,对培训结果出具相应的凭证,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

(一)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知识考试;

(二)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

(三)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问等专业学术活动;

(四)为完成论文论著或科研项目而进行专业研究活动;

(五)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

(六)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七)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途径;

五、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培训内容和安排

(一)培训科目:今年我县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培养与提高》、《聚焦“互联网”》、《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和《心理健康和心理调适》,各参训人员可任选其中三门课程进行培训。

(二)培训形式: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培训采用网上授课、网上考试的形式。

(三)培训考试时间: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安排五个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各参训人员可结合实际,任选其中的批次进行培训。

(四)报名办法及地址:参训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名。地址:天目中路641号,咨询电话:5038532。

(五)培训考试费用(含教材):每人每科100元。

(六)登记:经培训考试通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领取成绩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事关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请各乡镇(街道)、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好本辖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的培训工作,确保我县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2017年度安吉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培训及考试时间安排表.doc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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