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大厅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大厅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备案
设定依据:《安吉县大学生见习训练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11]121号
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及35周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
办理材料:1、《安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简介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4、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5、健全可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办理地点: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641号 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理时间: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
联系电话:0572-5022949
办理流程:由大学生所在企业先在网上进行备案,然后把所需材料纸质报送到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