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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备案

设定依据:《安吉县大学生见习训练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11]121号

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及35周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

办理材料:1、《安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简介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4、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5、健全可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办理地点: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641号 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理时间: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

联系电话:0572-5022949

办理流程:由大学生所在企业先在网上进行备案,然后把所需材料纸质报送到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科。

姓名*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格式:2016-2-7
家庭住址* 电话*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证号*

见习单位名称*
见习单位地址* 见习单位电话*
见习职业(工种)* 见习期限* 起至
是否技术岗位* 是  是否留用* 是 
见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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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城天目路641号 电话:0572-5022949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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