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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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事项编码: 0053 服务对象: 单位
受理部门: 安吉县市场监管局 受理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玉华路2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联 系 人: 法定办理时限:
联系电话: 0572-5121622 承诺办理时限:
时限说明: 办理时间说明: 正常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 0572-5121212
  • 设立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资料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要求

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纸质材料 1份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纸质材料 1份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原件 1份
4 公司章程 原件 1份
5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 1份
6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任职文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份
8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任职文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份
9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原件 1份
10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复印件 1份
11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原件 1份
12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复印件 1份
13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纸质材料 1份
14 其他有关文件  1份 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而决定是否需要提供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
 
需要的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4、公司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0、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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