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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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证申请

事项编码: 0043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部门: 安吉县侨办 受理地址: 安吉县行政中心8楼822办公室
联 系 人: 施润涛 法定办理时限:
联系电话: 0572-5123822 承诺办理时限:
时限说明: 办理时间说明: 正常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 0572-5123824
  • 设立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回国定居的华侨

1 《浙江省归侨证申请登记表》 纸质 2份
2 申请人有效护照、住在国的居留证正本及翻译件 纸质 1份
3 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申请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 纸质 1份
4 申请人回国定居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纸质 1份 
5 申请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权的书面承诺 纸质 1份
6 申请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 纸质 1份 
7 1寸免冠照片3张 纸质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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