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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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申报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事项编码: 0017 服务对象:
受理部门: 县科技局 受理地址: 安吉县浦源大道700号安吉县科技局
联 系 人: 杜涛峰 法定办理时限:
联系电话: 0572-5220971 承诺办理时限:
时限说明: 办理时间说明: 正常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 0572-5220641
  • 设立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十条;《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七条

课题申请者(自然人或申请负责人)系户籍、人事关系在湖州的科技人员,且正式受聘于市区的单位,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以申报年度为依据测算);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限副高及以下职称。

1 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 电子文档 1 份 加盖申请单位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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